本报讯 (姚海燕 陈秀妍 记者江 东)为了宣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制定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提高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业主责任意识和基层所市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前不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永辉、沃尔玛和新华都3家大型商超的食品安全负责人、采购人员和7家农贸市场开办者以及8个市场监管所一线监管人员等70余人,参加了《办法》培训座谈会。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从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包装标签等基础知识入手,详细地介绍了《办法》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在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的具体规定,最后通过丰富的案例分析来解释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参训企业提供业务指导的同时,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
下一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将以督促和指导为基础,在各自辖区开展《办法》系列宣传活动,从而进一步提升辖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为消除食用农产品安全隐患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