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我市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成效明显,进度完成受到市政府通报表彰,食品安全合格率大幅度提升,社会共治“莆田模式”在全省推广,并得到国务院食安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实现三个到位构筑工作体系
今年1月11日,作为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22个子项目的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以超过年度计划投资额的三分之一,在市政府通报12个超序时进度完成的子项目中名列前茅。
2015年,我市及时调整充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出台《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市政府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和考核机制,层层落实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继开展了4次督查。将监管执法、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宣传培训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投入4000多万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发执法车辆21部,实现全市31个基层所100%配备执法车辆;投入96万多元为基层食药监管所配备快检设备29台,建立28个快检室,并启用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合实施共同监管,实现了组织机构、机制运作和投入保障“三个”到位。
强化三个落实推进综合监管
2015年,我市采取“部门抽检+卫生风险监测+食安办委托抽检”的立体模式,共抽检五类产品99050批次,检出超标样品65批次,抽检合格率99.93%。其中,生猪87287批次、禽类(鸡鸭)药物14批次、牛奶药物添加剂34批次、主产区茶叶农残22批次、水产品养殖业43批次、蔬菜重金属150批次,检测合格率均100℅;蔬菜、水果农残7703批次、2167批次,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9.42℅、99.95℅;饮用水、加工食品321批次、1309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8.75℅、98.85℅。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青运会、海峡论坛、艺博会、中高考、妈祖系列纪念活动的食品安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饮用水安全、注水猪肉、冷冻冷藏食品、小作坊等系列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731次,检查10647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87起,涉案总货值491多万元。其中,立案查处561起,公安部门侦破食品类刑事案件77起,发放举报案件奖励13万多元,比增138.8%。
以“四个推进”(即:推进部门服务、诚信建设、产业发展和“舌尖安全”)强力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全市推广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九证合一”举措,“九证”办理从228天减至28天,显著提升效率;建立诚信机制;农业部门重点惩戒农产品质量安全严重问题企业和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行《服务食品产业发展六条措施》,从服务转型、推动集聚、营造环境等六个方面,推动食品产业发展;施行无证小餐饮备案管理,备案532家;评选食品流通领域“红黑榜”,创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省(市)级试点501家、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12条和荔城区创建福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
搭建三个平台推动社会共治
社会共治探索成效显著,在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方面,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莆田模式”得到国务院食安办主任毕井泉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搭建共治、宣传和质量追溯三个平台。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为出发点,探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模式和跨部门融入综治模式,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莆田模式,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建立监督员、乡镇协管员和村居信息员等三员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三员“站岗放哨”的作用。去年12月30日,全省基层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现场推进会在莆召开,推广涵江区网格化监管模式。
搭建集中宣传载体,联合11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拓展基层宣传载体,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四进”活动。发挥传统传播载体,制作《湄洲日报》专版、动漫短片、“食药打假在行动”电视专题片、编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读本,召开新闻通气会,进行多形式多层面重点宣传。农业部门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推进业务培训,将45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年度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海洋与渔业部门新增4家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企业获省厅备案,补助4家企业建立可追溯录入平台和相关设备建设。推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有条件的中型企业和猪肉质量安全,建立食品流通环节全程信息化电子追溯系统。市区14家生鲜超市、18家猪肉专卖店实现猪肉质量安全信息追溯查询。